编者按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自然环境的变迁,应对生物多样性风险的重要性日益突出,金融机构应予以重视。商道融绿董事长郭沛源、商道融绿气候产品总监陈秋子应《中国金融》杂志之邀撰写本文,就评估与管理金融机构生物多样性风险发表观点与看法。文章特别介绍了商道融绿针对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发的生物多样性风险评估框架与工具,整合了重要保护区和保护物种信息,将风险分为直接压力和间接压力两大类。该工具通过31个定量指标评估生物多样性综合风险敞口,特别包括生物多样性足迹指标,估算项目对生态毒性、海洋酸化、水体富营养化、气候变化等方面的影响,进而评估对水陆空物种的损害程度。
本文刊登于《中国金融》杂志2025年第4期31-33页“金融服务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题。以下为全文授权转载。
生物多样性风险会对实体经济产生影响,进而也会影响到金融机构,形成金融风险。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和自然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NFD)的研究解释了生物多样性风险的传导机制,包括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两大类别。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从金融风险的视角进一步将生物多样性风险分为三类,即物理风险、转型风险和责任风险。物理风险是指自然退化和随之而来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给企业与金融机构带来的风险,包括急性风险和慢性风险;转型风险是指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政策调整、技术进步、投资和消费偏好变化产生的风险;责任风险是指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产生的法律风险和破坏生物多样性产生的声誉风险。这些风险会转化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经营风险和偿付风险等。因此,金融机构有必要采取行动,以识别、评估和管理相关风险。
风险评估
国际金融公司(IFC)早在2006年便将生物多样性纳入环境和社会可持续绩效标准。2012年,IFC更新标准,形成了现行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绩效标准。
该标准包括五个方面要求。一是一般要求,客户应考虑项目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的相关威胁,优先避免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造成影响,如果影响不可避免,应采取措施将影响降到最低。二是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要求,特别强调了对被改变的栖息地、自然栖息地、重要栖息地、法律保护和国际认可区域的关注,还要求避免引入外来入侵物种。三是生态系统服务的管理要求,重点关注两类生态系统服务,一类是项目活动直接依赖的生态服务如水资源,另一类是对周边社区影响较大的生态服务。四是生物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要求,例如,如果项目涉及生物自然资源初级生产(包括农林牧渔等),则客户应根据当前技术和良好实践,以可持续的方式对生物自然资源进行管理。五是供应链方面的要求,如果客户购买的原料来自大幅改变自然或重要栖息地的地区,则应采取措施对主要供应商进行评估。
根据绩效标准的要求,金融机构可以识别和评估与客户或项目相关的生物多样性风险。在具体应用中,金融机构应关注两个问题。一是行业属性问题。不同行业客户或项目所面临的生物多样性风险类别和程度差异巨大,金融机构应仔细甄别,形成行业特定的生物多样性风险权重体系。譬如,农业对水资源、土地等多个方面指标都较敏感,电信服务业的敏感指标主要是土地占用,特别是林地占用(因电信基站数量较多)。二是基础数据问题。生物多样性风险往往与地理位置有密切关系,即在项目周边地区是否存在重要的保护地、栖息地、水源地等,这些信息可以通过查询数据库或实地调研获得。查询数据库显然更高效,但要求金融机构能够获取相关基础数据。
已有国际组织关注上述问题,尝试提供解决方案。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UNEP FI)等机构研发的探索自然资本机会、风险和敞口(ENCORE)工具致力于解决前文提及的行业属性问题。通过文献研究及专家访谈,ENCORE工具试图分行业识别出与该行业最密切相关的生态系统服务,用户可以由此了解特定行业的生物多样性风险。TNFD在2024年发布多个行业的补充指引,以协助各行业更精准地识别和管理其特有的自然风险;在金融行业补充指引中,TNFD给出了一份行业清单,列示了自然风险较大和对自然资源依赖程度较高的行业。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等机构研发的综合生物多样性评估工具(IBAT)整合了多个重要数据资源,包括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保护地全球数据库、生物多样性关键地全球数据库,用户可以快速查询某个具体位置周边的敏感区域。该工具可以帮助金融机构解决前文提及的基础数据问题。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也推出了一款名为生物多样性风险过滤器(BRF)的在线工具,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快速识别与评估生物多样性风险。用户只需输入项目所属行业信息和坐标信息,即可识别出该项目对应的生物多样性风险等级。BRF目前覆盖物理风险和声誉风险两大类33个指标,其底层数据包括ENCORE和IBAT的数据。
在国内,北京商道融绿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道融绿)通过公开渠道采集了国内权威部门发布的生物多样性相关信息,整合形成针对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生物多样性风险评估框架与工具。商道融绿主要增加的重要保护区和重要保护物种信息包括《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明确的生态功能区数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批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据、《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规定的保护物种数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规定的国家一级和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数据。商道融绿的评估框架把生物多样性风险分为直接压力产生的风险和间接压力产生的风险两大类。直接压力产生的风险主要看项目是否影响到重要保护区和重要物种,间接压力产生的风险主要看项目的资源消耗、污染排放及是否涉及生物多样性敏感原材料。根据用户提供的资产类型、行业信息和点位信息,对照数据库信息,商道融绿的评估工具便可以给出生物多样性风险的定量分析,包括31个定量指标,这些指标通过加权计算即可得到生物多样性综合风险敞口的评估值。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生物多样性足迹指标,该指标基于项目温室气体排放、能源消耗和自然资源消耗情况,结合所属行业信息和经济活动水平,估算项目在生态毒性、海洋酸化、水体富营养化、气候变化等方面造成的影响,进而评估其对水陆空物种造成的损害程度。
风险管理
生物多样性风险的管理应贯穿金融机构业务开展全流程,包括行业政策制定、禁止投资或限制投资清单拟定、投前尽职调查、相关合同条款拟定、投后管理等环节。笔者重点介绍禁止投资或限制投资清单拟定、投前尽职调查和投后管理。
· 禁止投资或限制投资清单拟定
禁止投资清单列示了金融机构从投资理念和风险管理角度拟定的不予考虑投资的行业或项目类型。这是具有较强约束性的,因此,一般都规定得较为明确和审慎。一些生物多样性项目具有明确的法律风险或极高的声誉风险,金融机构特别是开发性金融机构会禁止对其进行投资。以亚洲开发银行为例,其禁止投资清单包括:违反东道国法律法规或国际公约的药品、杀虫剂和除草剂,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受《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管制的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在原始热带潮湿森林或原生林区的商业砍伐行为或伐木设备采购;对脆弱和被保护物种有害的大规模海洋及沿海渔业实践,如大型流网捕鱼和细网捕鱼。
金融机构如果认为禁止投资清单的强制性太高,也可以采用拟定限制投资清单等方式,即对特定行业和项目予以特别关注。此外,有的金融机构会专门制定针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投资政策。譬如,挪威银行投资管理公司(NBIM)制定了《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对企业的期望》,对高度依赖自然资源或对生物多样性有较大影响的被投企业提出要求,希望其可以将生物多样性议题纳入企业战略制定、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
· 投前尽职调查
对于生物多样性风险较高的项目,金融机构有必要将生物多样性议题纳入专项尽职调查。此类项目往往会产生重大且不可逆的生态影响。通过专项尽职调查,金融机构可以识别生物多样性风险,评估风险大小,提出风险缓释措施,为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如前文所述,不同行业面临的生物多样性风险差异巨大,在投前尽职调查时要充分考虑行业的特定属性。例如,大坝项目要考虑大坝截流之后对上下游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路桥项目要考虑项目穿越的区域是否为生态敏感或脆弱区、有无保护物种及种群迁徙等问题。ENCORE和BRF可以为特定行业生物多样性议题提供参考。IFC编制了分行业的环境、健康与安全(EHS)指南,详细描述了常见行业的EHS重点议题,包括一些与生物多样性风险相关的议题,金融机构可以借鉴。
· 投后管理
投后管理包括投后监测和信息披露。投后监测的目的是将前述尽职调查阶段识别出的风险点有效地监控起来,以及确认被投对象在投资协议中所承诺的整改措施是否按计划实施。譬如,对于穿越生态脆弱区的公路、铁路项目,通常要修建供动物迁徙的涵洞等特殊通道;类似地,对于拦截江河的大坝项目,通常也要增加鱼道的设计,以帮助洄游性鱼类逐级跳跃,从而保持继续繁衍的能力。这些与生物多样性风险管理相关的措施是投后管理的监测重点。
与投后监测由金融机构主导不同,信息披露则以被投对象(客户)为主体。近年来,生物多样性及自然相关信息披露越来越受到重视。国际上有TNFD的披露框架;在国内,上海、深圳和北京三地的证券交易所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提出生物多样性相关信息披露要求。金融机构可以鼓励客户根据相关标准(要求)主动公开披露生物多样性相关信息,这对提升客户形象及信息披露质量都有帮助。客户也可以采取定向披露的方式,即仅向金融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在资产管理领域,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在投后管理中采取股东参与和尽责管理的策略,通过加强与被投企业的互动,引导被投企业逐步提升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绩效水平。这一策略也被运用到生物多样性风险管理中。2023年,负责任投资原则(PRI)发布自然尽责管理倡议(SPRING),支持机构投资者通过协同参与应对与自然相关的风险,促使投资行为与“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目标保持一致。
思考与展望
与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等议题相比,生物多样性议题对金融机构来说还比较新。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自然环境的变迁,应对生物多样性风险的重要性日益突出,金融机构应予以重视。
第一,金融机构的环境风险管理领域应逐渐从污染防治延展至生物多样性保护。污染防治只是底线要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要求更高,需要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和持续提供生态系统服务。建设美丽中国,要实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的显著提升。这对金融机构开展环境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机构应该逐步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其中,并在风险管理政策、流程和指标中有所体现。
第二,金融机构应关注气候风险管理与生物多样性风险管理之间的协同。应对气候变化议题和生物多样性议题之间存在密切关系,气候变化也是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重大因素之一;NGFS建议各国中央银行充分考虑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协调效应。在实践中,很多金融机构已经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投入了大量资源,若能发挥好气候风险管理与生物多样性风险管理之间的协同作用,就可以避免资源的重复投入。
第三,公共部门和金融机构应加强合作以缓解分析能力和数据不足的问题。现有的研究工作解释了从生物多样性风险转化为金融风险的逻辑和路径,但量化方面的分析还不够细化。究其原因,一是认识有待深入,二是数据有待丰富。要解决这个问题,公共部门和金融机构需要发挥各自优势。前者有目标驱动且掌握丰富的公共数据,后者有资金优势和实践经验。生物多样性丧失的情景分析模型、生物多样性相关的基础数据、自然相关的信息披露将会是双方合作聚焦的重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