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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2024年中国绿色金融发展回顾|刊于《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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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5-02-11 20:39:00

编者按

2024年,在复杂多变的全球经济环境中,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继续保持稳健发展态势,不仅成为我国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推动力,也为全球绿色发展作出了贡献。商道融绿董事长郭沛源、商务经理王凌眉应《中国金融》杂志之邀撰写本文,以绿色金融发展的“五大支柱”为分析框架,对2024年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情况进行了回顾,并展望了2025年的发展趋势。本文刊登于《中国金融》杂志2025年第3期34-35页,“回顾与展望”专题。以下为全文授权转载。
 

2024年,在复杂多变的全球经济环境中,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继续保持稳健发展态势,不仅成为我国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推动力,也为全球绿色发展作出了贡献。本文以绿色金融发展的“五大支柱”为分析框架,对2024年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情况进行了回顾,并展望了2025年的发展趋势。

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持续健全

绿色低碳转型是当下热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明确指出,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为传统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合理必要的金融支持。2024年10月,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标准体系,优化完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标准,健全绿色保险标准。

2024年,人民银行启动涵盖水上运输等七个行业的第二批转型金融标准研制工作。与此同时,人民银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基于当地发展需求和产业特色,根据共同的原则制定地方层面的转型金融标准。部分地方已经逐步实施转型金融标准,创新金融产品,促进地方产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2024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印发《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该目录在《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基础上进行了重要更新,特别是纳入了与低碳转型相关的产业类别。

证券行业也在加快推进绿色金融标准建设。2024年4月,中国证券业协会绿色发展专业委员会召开会议,提出开展绿色证券术语、绿色证券发行业务标准、绿色证券评估认证标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绿色证券业务评价标准等课题研究。同年12月,该委员会主任委员(扩大)会议暨绿色证券标准工作组会议提出,遵循“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原则,推进绿色证券相关标准的起草工作。此项工作对拓展绿色金融产品的界定、将证券市场更多产品类型纳入绿色金融激励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信息披露取得重大进展

2024年,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可持续信息披露)政策持续完善。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健全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上海、深圳、北京三地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要求上市公司从四个核心方面(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对重要议题作出具体披露。香港交易所也宣布将依据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的气候相关披露准则(IFRS S2)要求在港上市的公司披露气候相关信息。财政部等九部门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对我国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提出一般要求,迈出了我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的重要一步。该准则与ISSB框架总体保持衔接。

一些地方也开始鼓励和引导辖区内企业开展可持续/ESG(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披露。例如,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提出,到2026年力争实现具有涉外业务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全覆盖,同时显著提高民营上市公司的ESG信息披露率;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提出,鼓励企业和相关组织进行ESG信息披露,力争到2027年在京上市公司的ESG信息披露率达到70%左右。

在债券市场方面,人民银行发布《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规范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提升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标准化水平。该文件涵盖了205个细分绿色项目的47个环境效益指标,实现了对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环境效益的分项目系统量化,对全面系统地量化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环境贡献起到了重要作用。

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

2024年,绿色金融相关激励约束政策措施不断出台。例如,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强化以信息披露为基础的约束机制,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机制,将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纳入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健全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体系,对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估,丰富评价结果运用场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领域的支持力度,对明确承诺绿色低碳转型且转型效果较好的企业,研究给予激励表扬。

在实践中,碳减排支持工具是近年来应用较多且深受欢迎的激励工具。据统计,截至2024年6月末,碳减排支持工具余额为5478亿元,累计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贷款超1.1万亿元,覆盖市场主体6000多家。碳减排支持工具将延长实施至2027年末。人民银行还在研究进一步扩大该工具的规模和适用范围。

地方层面也在结合当地特色探索激励约束机制。例如,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发行ESG相关金融产品,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适当加大对ESG表现良好企业的融资支持,降低融资成本;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提出,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决策,为ESG评级高的企业提供利率优惠或简化业务办理流程。

绿色金融市场规模再创新高

得益于我国绿色贷款的高速增长,2024年我国绿色金融市场总体规模创下历史新高。据统计,截至2024年9月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已达35.75万亿元,同比增长25.1%。从产业结构来看,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的贷款余额均实现了显著增长,同比分别增长23.9%、29%和21.2%。

在证券市场,据商道融绿统计,2024年约249家债券发行人发行了480只绿色债券,发行总规模约为6850亿元;约100家基金公司发行了854只ESG公募基金产品,总规模约为4379.55亿元,和往年接近。

绿色保险加速发展,产品种类增多,市场规模扩大。2024年4月,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绿色保险服务模式,绿色保险风险保障增速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增速高于行业整体增速”的目标。截至2024年8月末,我国绿色保险累计提供保险保障469万亿元,同比增长23.4%。保险公司在应对气候变化、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等领域积极开展绿色保险产品创新。譬如,人保财险推出企业可持续发展保险,中国人寿财险推出农业碳汇保险,中国太保财险推出零碳乡村综合保险,等等。

2024年9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标志着全国碳市场扩容工作的正式启动。与此同时,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在2024年1月重新启动,9月首批项目挂网公示,覆盖造林、红树林、光热、海上风电四类项目。此外,生态环境部对第二批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方法学公开征求意见,新增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两类项目。

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稳步推进

在国际合作方面,2024年人民银行继续担任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联合主席,牵头组织《G20可持续金融综合报告》研究工作。2024年报告聚焦四个核心议题,包括气候和环境基金机制优化、公正转型、中小企业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融资。在双边合作方面,中美、中新等对话与合作也在继续。例如,中美金融工作组专门设置了可持续金融议题;中国—新加坡绿色金融工作组继续推进标准趋同研究、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及金融科技支持绿色金融和碳市场发展等议题。

2024年,《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EU-China CGT)的影响力逐步扩大,更多市场监管机构开始对标CGT。11月,由中国、欧盟和新加坡共同编制的《多边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MCGT)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期间发布。该目录在CGT的基础上,筛选出了110项符合三方共识、对实现气候减缓目标有重要贡献的经济活动。MCGT的发布是中国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的又一重要成果。

在金融机构方面,中资机构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截至2024年末,签署联合国负责任银行原则(PRB)的中资银行有28家,签署联合国可持续保险原则(PSI)的中资保险机构有5家,签署联合国支持的负责任投资原则(PRI)的中资金融机构有208家。此外,还有5家机构签署了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2024年12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UNEP FI)在日内瓦举行第18届全球圆桌论坛,由6家中资银行组成的代表团参加论坛,并与UNEP FI召开闭门交流会。

2025年展望

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2025年我国将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与此同时,会议明确,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笔者认为,这将构成2025年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调,预计绿色金融的市场规模仍将继续扩大,尤其是转型金融市场的潜力巨大。

转型金融标准及绿色证券标准的进展值得期待。如果这两类标准能取得进展,绿色金融的资产类别将会进一步丰富。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评价将有望突破现有的绿色贷款、绿色债券范围,延伸至转型贷款、绿色股票等资产类别,从而引导金融机构将资金配置到“大绿色金融”领域。

2025年将是可持续信息披露落地的关键一年。尽管大多数强制性披露制度要求上市公司在2026年披露2025财年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但预计很多行业内领先的上市公司将在2025年率先尝试披露。这些公司将会面临两个方面的新挑战,一是如何遵循双重重要性原则,二是如何纳入气候风险分析。这些公司的早期实践可能会为后来者提供示范效应。另外,金融机构有不少是A股或H股的上市公司,随着交易所出台更新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及气候相关披露要求,有必要与时俱进对《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2021版)实施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