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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新加坡2025财年起强制上市公司披露气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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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4-03-11 15:45:27

2月28日,新加坡财政部宣布将决定分阶段实施针对上市公司和大型非上市公司的气候信息披露强制要求。

新加坡新规简述

根据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和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SGX RegCo)的新闻稿,具体实施计划如下。

  • 从2025财年开始,所有上市公司要报告并提交年度气候信息披露(CRD),该披露要与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的标准相一致(align with ISSB standards)。

  • 从2027财年开始,大型非上市公司(年收入至少10亿元、总资产至少5亿元)也将被要求强制披露。

  • 对范畴1/2/3的碳排放披露,分阶段、分公司类型提出要求:上市公司从2025财年起披露范畴1和2,从2026财年起披露范畴3;大型非上市公司从2027财年起披露范畴1和2,不早于2029财年起披露范畴3。

  • 对范畴1和2的外部有限鉴证(审验),也是分阶段、分公司类型提出要求:上市公司从2027财年开始要求审验;大型非上市公司从2029财年开始要求审验。

针对有的大型非上市公司(笔者备注:估计是跨国公司在新加坡的分支机构)提出自身或母公司已经披露了气候相关信息是否可以豁免的问题,ACRA的回应是:如果母公司已经使用与ISSB标准相一致的标准或相当标准(如欧盟ESRD)披露气候相关信息,且相关披露有包括该大型非上市公司,则可予以豁免;如果母公司已经使用其他国际标准或框架(如GRI和TCFD),则可予以三年豁免(即2027-2029财年),之后ACRA视乎相关标准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豁免。

总体上看,新加坡的措施是比较具体的,也符合预期。新加坡交易所目前就正在分阶段实施TCFD的要求,核心就是气候信息披露。上述举措只是现行举措的加强版,且扩展至大型非上市公司。从时间表看,新加坡从2025财年开始要求,也和港交所气候信息披露的起始时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