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债券是指,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新能源开发利用、节能环保产业、低碳产业等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的企业债券。相比于普通债券,绿色债券主要在四个方面具有特殊性:
· 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 绿色项目的评估与选择程序
· 募集资金的跟踪管理
· 要求出具相关年度报告
绿色债券在国际市场受到投资人青睐, 2017年全年绿色债券发行量超过了1000亿美元。另据中国金融信息网绿色债券数据库统计,自2016年4月全国首单绿色债券“16京汽绿色债”成功发行起,截至2017年末,中国境内外累计发行绿色债券184只,发行总量达到4799.1亿人民币,占全球绿色债券发行总量的23%。
为了保证债券的“绿色”属性,防止非绿色项目假借绿色债券的名义融资等“漂绿”风险,独立的第三方专业认证将帮助投资人更好地识别绿色债券的资金投向。
中国人民银行的绿色金融债券公告亦鼓励申请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法人提交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出局的评估或认证意见。作为气候债券标准(CBI)认可的首家中国机构以及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绿色债券原则的观察员机构,商道融绿的绿色债券服务将帮助发行人同时符合央行新规和国际标准。
商道融绿在绿色债券领域提供以下三类服务:
绿色债券独立第三方认证:
服务流程:
绿色债券存续期监管:
附录:
2015年12月22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这是我国第一份关于绿色债券界定与分类的文件,为绿色债券审批与注册、第三方绿色债券评估、绿色债券评级和相关信息披露提供参考依据。
《目录》共包含6大类和31小类环境效益显著项目及其解释说明和界定条件。其中6大类简介如下:
(一)节能:包括以高能效设施建设、节能技术改造等能效提升行动,实现单位产品或服务能源/水资源/原料等资源消耗降低以及使资源消耗所产生的污染物、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下降,实现资源节约、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及污染物削减的环境效益。
(二)污染防治:通过脱硫、脱硝、除尘、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以及其他类型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实现削减污染物排放,治理环境污染,保护、恢复和改善环境。
(三)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包括尾矿、伴生矿可再开发利用,工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废弃金属、非金属等资源再生利用、再制造等,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手段,实现资源节约,同时减少环境损害。
(四)清洁交通:包括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清洁燃油生产装置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等行动,降低交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及污染物排放强度,实现节能减排效益。
(五)清洁能源:通过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替代化石能源消耗,减少化石能源开发、生产、消耗所产生的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通过天然气等清洁低碳能源利用,实现污染物削减及温室气体减排效益。
(六)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包括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及灾害防控、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实现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减灾防灾、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环境效益;采取植树造林、森林抚育经营和保护、推进生态农牧渔业、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来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
(来源: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